牧者感言 : 別「愛得太遲」!(2008年4月6日)
吳劉月明師母
那天我獨坐在M記吃早餐,忽然播放許久沒有聽到的「愛得太遲」,這曾是我們一家的金曲,連力和也會朗朗上口,因為歌詞蠻有意思,成為我們一家彼此互勉、珍惜對方的提醒!
歌聲悠揚,適逢外面下著清明時雨,聯想起很多的人與事!想起有一年還在台灣的時候,參加一個營會,講員是滌然女仕,她分享到其夫(史祈生牧師)曾想送她一枚戒指而遭她拒絕,因她想留待他們結婚三十五週年紀念日才接受這份禮物,殊不知其夫在此日子前就離世,她笑言早知先將禮物收下,其實內心真的有點後悔!真的,沒有人知道明天會如何,「以後」是個未知素!
我想起一位姊妹,父母因病離世後,她才後悔自己沒有好好對待雙親,「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滋味真不好受......想起一本童書,主角是一個小朋友和一隻狗,最後狗兒死了,但這小孩沒有遺憾,因為他和狗兒在一起的時候,常常對祂說:「我愛你!」小孩也常花時間跟狗兒一起玩!相反,其他家人就有點遺憾,因為他們常常拒絕牠的「無邪的要求」!
既然如此,我們就要把握時機,不是「今天有酒今天醉」的及時行樂或放蹤情慾;乃是「及時表達」愛的行動!
適逢清明節,基督徒陪同家人掃墓可以表達我們對先人的孝心;但更重要是我們趁雙親還健在就要盡力孝敬他們,在主裡聽從他們,這是神所重視和喜悅的!「在主裡」表示我們在不違背聖經下,我們作子女的應該順服父母(作出一點遷就),供養他們(不要藐視他們),使他們的心得著安慰和喜樂(重視他們的情感,語氣溫和)!
「最心痛是,愛得太遲,有些心意,不可等某個日子……」 「愛一個字,也需要及時 ,只差一秒,心聲都已變歷史……」愛的行動要及時,因我們未必有下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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