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7, 2012

2012年7月8日牧者感言

如何下結論? 吳劉月明師母     剛剛上完神學院春季的課程和完成功課,當然是感恩!更感恩是讓我在課堂上更深入認識靈恩運動和靈恩第三波 。靈恩第三波牽涉了不少宣教學者,他們目睹許多宣教士在第三世界的工作未見果效而焦急,於是綜合了一些“成功”的個案而發展出一些宣教理論,然而這些宣教理論被評為“有限的經驗之談”,卻沒有足夠的聖經和神學理據。 他們陷入一個危機,就是用聖經來“遷就”和“解說”理論,結果是錯解聖經和強解聖經。現在這些理論仍不斷被推展,深深影響宣教界。這給我有兩方面的反省: 一. 正確的起點、目的,也需要有正確的方法完成。正如這班宣教學者的出發點是正確的,不過方法卻有違聖經,這可能會“看見”一些即時果效,但同樣深遠地影響領受福音的群體對聖經、福音有錯誤的理解,而產生錯誤的行為!又如舊約的掃羅,他因懼怕非利士軍隊,神亦沒有即時回答他的求問,結果他竟然去求問隱多珥一個交鬼的婦人(撒上28章)。我們暫且不討論所招的是否真的是撒母耳,但起碼我們知道這是不合乎聖經的做法,是神所不喜悅的。 二. 就是如何為經驗下一個正確結論。不少人經歷了負面的遭遇,就為上帝、或自己、或別人下了一個負面、不全面、或者不合乎聖經的結論,結果是影響以後“不健康”的行動和態度。例如約瑟雖然遭遇人生起伏,他的結論不是怨天尤人,或者自暴自棄,或者忿世疾俗,或者從此對人不信任,而是相信“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50:20)我們的經驗都需要經過聖經來詮釋,才可以立下正確的結論。如果我們緊抓著“不健康”的價值觀或思想不放,錯下結論,我們就會故步自封!錯誤的假設,當然會帶來錯誤的結論;錯誤的結論,同樣會帶來錯誤的取向! ___________ 1.靈恩運動分為第一、第二及第三波,最初由彼得.魏格納(Peter Wagner)所提出。 2. 見廖炳堂:《靈恩運動的反思》(香港:建道神學院,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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