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4, 2012

2012年10月21日牧者感言

〈耶穌的比喻〉 陳佩貞姑娘   最近透過在教會的百合組團契查考路加福音十六章1至13節,讓姊妹們有機會討論和思考如何運用錢財和錢財帶來的責任。對我而言,是一個不容易解釋的比喻,但經過反省之後,卻帶來驚訝和產生震撼力。感謝主!  這段經文的第1至8 節中記載一個不義的管家,由於被主人知道他浪費主人的財物而即將被解僱。主人命令他把所經管的賬目用仔細的形式交代清楚,然後就辭退他。當然這個管家不是一個盡忠職守的好管家,所以在處理事情的時候,讓我們看見他的不義;他對待第一個負債者,將那人所欠的賬目,從100簍橄欖油(超過3,000公斤),約等於一般工人的三年工資,刪減去一半,數目可不少呀!當然沒有人抗拒這種減免的做法。而第二個負債者,管家竟然將所欠的100石麥子(等於1,000斗),約等於一般工人的八至九年半工資,刪減至800斗,價值更大!過程表達出管家被稱為不義的原因。但主人稱讚他是一個精明的人,因為他在這個情況下,所想到和作出的計劃:目標是取得欠他主人的債的人的歡心,希望他們將來會反過來幫他。在這裡也暗示出他自己也失去很多他應得的佣金。當然正常人看去他的欺騙,但主人誇獎這個不義的管家,他已經藉著所做的事,為未來的生計籌劃妥當,這個先見之明是值得欣賞的。管家按照前景來行事,現在他已經為未來作好準備了。   耶穌因此對門徒提及今世之子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因為屬世的人為他們物質上的益處所花的心思,比義人為他們的靈性福祉所做的更多。並且在第9 節中以一個具體的例子解釋論點。門徒應該慷慨地運用這世界的錢財來結交朋友,以致當錢財失去時,那門徒就會被接到永存的帳幕去。盼望我們信神的人將金錢的力量,用在賙濟和服事上,而不要給現今的文化價值觀所扭曲,認為我們所賺取的,就是屬於我們的,我們能夠隨心所欲地運用。耶穌清楚指出,我們所擁有的是神託付給我們的,神也留意我們怎樣運用它。它要求我反省,神賜給我們資財究竟有甚麼心意,並鼓勵我們思考如何運用它們。盼望我們明白,我們能夠賺取錢財,是為了幫助貧乏的人,與他們分享。金錢的管理不是目的,而是工具,使別人可以看到我們口裡說出,行動也能顯出神的關懷。   感謝神在這個時刻,讓我們在澳門的宣道會聚集的信徒有機會獲得一個一起敬拜的地方─宣道中心,不但讓我們經歷神的大能,也讓我們有機會可以學習如何使用我們的錢財,在籌募金錢上能夠眾志成城,去彰顯神在我們每個人身上的義務─當盡的本份,讓神得榮耀!讓福音遍傳澳門,讓更多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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