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感言 :『忘記背後、迎向新一年』(2007年12月30日)
郭麗思姑娘
有一天我閱讀一份香港報紙時,看到這段「燒屍案女童黨跳樓亡」的新聞。新聞的主角於九九年被控襲擊傷人罪,因而被拘押廿一個月,但後來獲法官當庭釋放。而昔日法庭裁判時,指她終生將在受害人被殺的陰影下生活。想不到十年後,這位年輕人竟然走上絕路。
非信徒就是會這樣在罪的陰影下生活!我們基督徒就不應該生活於罪的陰影下! 因為愛我們的神曾給予我們寶貴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即使我們一時間軟弱,受不住試探而犯了錯,我們不要單單內疚,否則我們便會像非信徒一樣每天生活在罪的陰影下。假以時日,我們便中了魔鬼的圈套,慢慢地停止聚會或事奉,甚至離開神。
弟兄姊妹,浪子回頭,他的父親都接納和饒恕他;愛我們的天父,怎會不饒恕我們呢?更何況我們有甚麼罪,是祂不能赦免我們的呢? 我們只要像浪子一樣回到祂身邊,對祂說:「我得罪了天,得罪了你,請你饒恕我吧!」 按祂慈愛和信實,祂必饒恕我們的。
弟兄姊妹,邁向2008年,我願意藉著使徒保羅的說話:「…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 3:14)彼此勉勵。我們若然有甚麼令自己內疚的事,我們只管坦然無懼來到主的施恩寶座前,尋求赦免,我們必蒙饒恕與憐恤。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 2:21)我們只要在主裡脫離一切困擾我們的內疚,我們在新一年的生活不單得著力量,而且主必會大大使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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