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感言 (2009/4/12)
《復活在我,生活也在我》
吳金煌牧師
在我撰寫此感言的下午,有機會於一間麵包店門口看見一個新的復活節產品,都是十分之吸引!從商的人們都是把握每一個賺錢的機會,無論是什麼的節期,他們總是有新的點子吸引消費者。
我想他們可能會因賺錢的原因及機遇,而嘗試了解每一個節期的來源及特別之處,才能產生吸引消費者的產品。不過,他們真是明白「復活節」嗎?或許,他們真是明白;或許,錯解其意義!無論如何,他們都是「盡力」了解及把握「復活節」的機遇。
反觀,基督徒都是明白及了解「復活節」的真諦嗎?或許,我們只是期望有一個愉快的假期、購買一份開心的禮物、等候那復活的一天等。
當年,耶穌基督向馬大就出「復活在我,生活也在我」(約11:25)的時候,馬大都是不明白其意義。但是,拉撤路因耶穌基督而從死裡復活,或許對於馬大有所提醒。
然而,「復活在我,生活也在我」對於今日的我們又有什麼的意義呢?或「復活節」對於我們又有什麼的意思呢?
今日,有不少人認為「復活節」是一個慶祝的日子,因耶穌基督真是復活,而不是其他的原因,對嗎?不過,真正的主角仍然是耶穌基督,而不是我們啊!
因此,耶穌基督復活的意義不是在乎要求人類為祂而慶祝,乃是在於告訴世人,信祂的必然復活;反之則因自己的罪而永死。
耶穌基督所指「復活在我,生活也在我」,對於已經相信祂的人是有效的,乃是值得高興的。反之,對於未信的人是一個機會及提醒,只要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他們都可以得著復活的一天。
聖經指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羅10:13-16)
所以,「復活節」對於我們一群已經得救的基督徒,乃在於鼓勵我們繼續努力傳揚福音,使更多人有機會聽聞福音。或許,他們有機會與我們同得今生豐盛的人生及將來的復活。
不知道,我們於今日的復活節福音主日是否嘗試邀請親朋好友參加呢?另外,是否開始邀請母親及家人參加下月的母親節主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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