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感言 (2009/4/26)
《神的膀臂有多長?》
郭麗思姑娘
一個早上,我閱讀報紙時,看到兩段新聞:其中一段是有關逾八萬的斯里蘭卡平民因叛軍組織泰米爾猛虎組織仍與政府軍激戰而要逃離戰區;而另一段是關於印度反政府武裝分子“毛派”在政府選舉前夕發動連串襲擊,當中包括在印度東部脅持一列載有接近三百人的火車。當留意到類似這些不法之事在周圍發生時,我們會有甚麼思想呢? 我們又怎能將我們生活中所發生的不法之事與神所應許的保護融為一致呢? 又或我們是否能堅定相信神對我們的保護呢?
這些問題會經常在我們腦海中浮現出來,因為聖經,特別在舊約的<詩篇>滿載了不少神對我們保護的應許。這些應許包括了神會保護我們免受肉身的傷害。不錯,但是我們要小心理解經文-我們需要以經文解釋經文的。若我們細心查究,我們會明白神雖然一定有能力保護我們的身心靈,然而祂卻沒有應許我們在任何原因下都保護我們免受傷害。
神是宇宙的創造者,萬物都服在祂的掌權下,祂願意賜予人類自由選擇的意志-包括選擇順服神或背棄神。而很多人選擇背棄神,偏行己路,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神沒有消除人犯罪帶來的惡果,所以當事人及其他人也身受其害,即使是神所揀選的一些僕人也難幸免,例如:施洗約翰被斬首、司提反被石頭打死,和希伯來書11:35-37所記載那些無名的信心偉人。
雖然如此,但使徒保羅在羅馬書8:35-39給予我們很大的安慰和鼓勵:「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我們可安穩在主的懷中,堅信若非是主所允許,沒有一事能傷害我們的。我們所受的傷害若是主所允許的,即使是要攀登高山、穿越幽谷、渡過深海或是在火爐被焚燒,祂必會與我們同在,因祂曾應許我們:「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13:5下)
還有我們要緊記:「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以賽亞書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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